學校損國格 教部怒:扣補助款
兩岸交流日益頻繁,國內有些學校以「自損國格」方式接待大陸人士。教育部昨說重話,大陸人士來訪,若提出撤中華民國國旗等無理要求,往後將面臨不能再來台灣交流;國內學校接待大陸人士,若無正當理由就撤卸國旗、取消唱國歌,會遭到扣補助款的處分。
「自損國格」接待大陸人士爭議,例如大陸揚州教育局參訪台北市開平中學五月三十日辦理畢業班成果展,開平創辦人夏惠汶介紹我教育部技職司長林騰蛟時表示,「他(指林騰蛟)是教育部管全國職業教育的」。語畢,他轉身向大陸官員表示,「有揚州教育局在,我也不知道可不可以講『全國』。」
取消唱國歌 拿下國父遺像 太過分
撤旗爭議諸如中國河北武當山武術團到虎尾科技大學表演,開演前先要求學校拆國旗;義守大學被質疑為了接待大陸人士,畢業典禮不掛國旗,學生只好自帶國旗進場;中壢龍興國中畢業典禮邀請中國內蒙舞蹈團交流,表演前學校先將國旗和國父遺像取下。
教育部昨發文給各級學校,要求一定要在「對等」前提下進行兩岸交流,撤國旗、國父遺像及不唱國歌的學校,會遭受嚴厲處分。
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大陸人士如果不想尊重台灣,就不要來。」他也呼籲學校,正式場合要行禮如儀,即使大陸人士在場,也不能卸國旗、不唱國歌。
教部要求對等交流 否則等著處分
林聰明指出,如果大陸團體來台交流要求我學校撤國旗,教育部會將這狀況呈報跨部會的聯審會,未來可能就不讓他們再來交流。國內學校如果再自損國格,就等著被扣補助款。
教育部大陸小組執行祕書周以順說,依九十一年公布的《接待大陸人士來台交流注意事項》,兩岸交流一定要對等。譬如對方稱他是「周以順」,他也會直接叫對方的名字;對方若以官銜稱呼他,他則以相同方式回敬。
九十三年至今年四月底,台灣共一三九校與大陸簽姐妹校,其中大專院校一二三所最多。周以順表示,兩岸學校簽協議書不能自我矮化,譬如「國立台灣大學」就不能省掉「國立」兩個字;原本是「元智大學」,協議書上就不能寫「台灣元智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