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50cm兒童票新標準調「高」
現代兒童身高較過去來得高,但兒童優待票參考的身高標準長期未改變,消保會依教育部資料公布新標準,建議業者以六歲兒童一百一十五公分、十二歲兒童一百五十公分作為優待票參考,國營事業如史博館、傳藝中心及海生館將在明年元旦率先採用,呼籲民間業者也能跟進。
消保會最近接獲許多投訴,指帶孩子到遊樂園或餐廳消費,明明年齡符合免費或半價標準,業者卻以「身高超過九十公分」為由拒絕免費,令家長直呼不合理。
參考教部資料 消保會公布新標
消保會調查全台卅五家餐廳及遊樂園,目前優待或免費票大都以年齡或身高來收費,但業者對參考的兒童身高標準並不一致。如六福村等規定一百一十公分以下免費,但小叮噹科學園區、小人國卻定九十公分以下才能免費;有的餐廳一百零一到一百四十公分才能點兒童餐,有的卻規定一百卅公分以下才能點。
消保會督導組組長劉清芳表示,根據教育部九十四年資料,現在身高九十公分只相當於二歲五個月的幼兒,一百一十公分則大約只有五歲,消保會邀集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等單位討論後,依九十四學年度國小學生平均身高訂定新參考標準,六歲兒童平均身高為一百一十五公分,十二歲則為一百五十公分。
國營事業明年採用 籲民間跟進
劉清芳表示,政府無法強制業者需依消保會訂出的優待票標準,但會向業者道德勸說,希望能訂出「合時宜」的優待辦法。目前航空、船舶或大眾運輸等,因不論身高、年齡都會占座位,加上優待票標準已訂在相關管理規則中,消保會認為可另行規定,但必須在明顯處告知消費者。
除呼籲民間業者仿效外,國營事業也將身先士卒,史博館、傳藝中心、海生館、故宮、台灣科學教育館、自然科學博物館等最快明年元旦起都將比照新標準收費。
劉清芳提醒,餐廳、主題樂園若在門口、店招、菜單上註明「幾歲以下兒童免費或半價」已形同定型化契約,若小朋友符合年齡,業者卻又以「身高過高」為由收取較高費用,消費者可以撥打一九五○向消保官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