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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1砷雞塊+薯條=慢性中毒

  • 2009-07-09
  • 中國時報
  • 黃天如、陳俊雄/綜合報導

     北縣麥當勞土城、金城分店及達美樂永和門市被驗出油品含劇毒無機砷,八日這三家店仍繼續營業。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表示,根據目前檢出的砷含量,消費者每日只要吃下一塊雞塊,就已經超量,若再加一份薯條,等於「慢性中毒」!

     林杰樑表示,無機砷是人類確定致癌物,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的砷總含量每日容許攝取量為每人每公斤不得超過二微克,否則罹患皮膚癌、膀胱癌、肺癌及肝癌的風險大增。

     罹膀胱癌、肺癌等 風險大增

     北縣幾家速食業者油炸油無機砷含量超出一ppm,代表每一CC炸油就含一微克砒霜,換算後,一名五十公斤成人只要每天吃下一百公克用這些毒油炸出來的食物,就已超出標準。相關速食業者一塊雞塊重約兩百公克,若再加上一份薯條,等於走向「慢性中毒」。若每天三餐都吃,罹癌風險甚至比飲用水遭無機砷汙染的烏病腳好發地區還高出數倍。

     面對連續出籠的負面檢驗結果,附近居民說,對該店的信心已經完全瓦解,「現在寧願跑遠路到裕民路、板橋消費,也不會想在這邊吃東西。」

     前往也被檢出炸油砷含量超標的永和達美樂購物的部分民眾想法則很阿Q,有人表示,只要不點炸雞,單吃烘烤的披薩,應該不會把無機砷吃進嘴裡。

     管理寬鬆 政府機關只坐視

     北縣府衛生局表示,麥當勞中央店、金城店及達美樂永和店雖檢出超標丙烯醯胺、無機砷,但目前法規僅規定管制標準,且設有「限期改善」但書。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除非業者在下次抽檢還是不合格,才會被處以最高卅萬元的罰鍰。「如果抽驗過關,等於什麼事也沒發生。」衛生局無奈表示。法界人士指出,食品衛生法規範過於寬鬆,也不夠具體,如今鬧出食品含劇毒砒霜的重大事件,政府機關卻只能坐視,不啻宣告限期改善是「法律假期」。

     這些跨國連鎖大型速食業者在這幾波抽驗中全都敗下陣來,「連有錢大公司都這樣了,市面上賣的鹹酥雞、炸雞排,檢驗結果恐怕會更驚人」。衛生局已將夜市、攤販的鹹酥雞、炸雞排列為下一波抽驗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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