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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學歷醫學生 參加國考擬加嚴

  • 2009-04-20
  • 中國時報
  • 林志成、張翠芬/台北報導

     針對波蘭醫師引發的爭議,衛生署已開始研擬修正醫師法第四之一條,將取消赴歐盟等九大地區就讀醫學院畢業生免學歷甄試規定。未來其他國家畢業的醫學生回到台灣,可能要在醫院實習一年,再通過教育部辦的學歷甄試後,才能參加醫師國家考試。

     衛生署的修法方向,讓目前在波蘭念醫學院的台生家長非常焦慮,波蘭排名第二的波茲南醫學大學現任副校長奧斯基尼司及前校長布雷瑞其,昨天跟幾位學生家長一起在台北舉行記者會說明。

     謝小姐在現場失控的說,她女兒在台灣取得藥師資格後,去年赴波蘭讀醫學院。「我的孩子想當醫師,到教育部、衛生署認可的歐盟國家讀醫學系,為什麼不可以?」學生家長要求,政府修法一定要遵守「信賴保護」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才不會讓無辜年輕學子受害。教育部醫教會執行秘書賴其萬說, 我國《醫師法》規定,美、歐、日、加、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和香港等九大地區學歷,不必通過學歷甄試就可參加醫師國考。未來如所有國外畢業醫學生都要參加學歷甄試,教育部將設計全新甄試,通過比例須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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